登 记 建设单位到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城建档案馆窗口进行
基本情况登记。领取《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
书》,签订《建设工程档案建档委托书》,并根据规
定缴纳档案建档服务费用。
预 验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,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对工
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,填写《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
申请表》。验收合格,建设单位方可召开正式竣工验
收会。
验收移交 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,通过竣工验收
后,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份完整的
工程竣工档案。
审 核 城建档案馆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竣工档案(单体项目
)提出审核意见,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。
发 证 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,建设单位在二个工作日内
凭通知单到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城建档案馆窗口领取
《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》。